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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来源: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2日 23:02   访问次数:

(2006 年1 月1 日实施生效。2009 年9 月1 日第一次修订案实施生效。2014 年12 月15 日第二次修订案实施生效。2016 年9 月20 日第三次修订案实施生效。)

教学档案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教学活动、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教学评估服务起到重要作用。为规范教学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档案管理基本要求

(一)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参考和借鉴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等材料均属教学档案。

(二)教学档案实行三级管理,即教务处、系(部)、教研室。各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管理。

(三)凡属永久性保存的教学档案一律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保存,各系(部)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教学材料由系(部)保存。

二、教学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教学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二)按照教学活动的规律,保持教学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反映教学活动的历史面貌,便于保管和检索使用。

(三)教学档案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教学检查工作范畴,纳入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作为考核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

三、教学档案的分类方法

教学档案的分类方法:我校教学档案的分类方法采用按“学年度———问题———保管期限”分类法。

四、教学档案收集、鉴定与整理

(一)教学档案的收集

收集工作必须贯彻集中统一管理教学档案的原则,遵循教学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按照归档范围进行收集。必须保证教学文件材料收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一般要求收集原件,原件要求用碳素墨水或蓝墨水书写。所收集的教学文件材料按综合管理、理论与实践教学、课程考核、学科专业课程建设、质量监控、师资队伍、教改研究、中专生教育等方面分别装入盒积累,进行预立卷,并按时间先后、重要程度顺序排列。所有档案收集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符合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的成套性特点。

(二)教学档案归档前的鉴定

1. 鉴定所收集的档案是否具有价值和具有怎样的保存价值。

2. 保存价值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档案自身的特点和状况。例如档案的内容、来源、形成以及其他各种情况是决定保存价值的基础;二是档案向社会提供利用的效果。根据教学档案不同的保存价值丰富教学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也可根据利用者的需求,视具体情况而确定保管期限。

(三)教学档案的整理

1. 整理工作是对处于零乱状态和需要进一步整理的档案进行基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并使之系统化的过程。

2. 整理工作必须充分利用原有基础,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使之条理化,便于保管和利用。

3. 整理工作的内容。

(1)材料的分类:根据档案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按归档范围的要求进行分类,具体可按时间、材料类别、作者等进行分类。

(2)组成保管单位。

(3)盒内文件的排列,在不影响卷(盒)内文件自然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的前提下,同一卷(盒)内文件可按永久、长期、短期的顺序排列。在每份文件右上角盖文件专用章并编制件号。

(4)编制盒内档案材料目录

4. 教学档案分类编号方法

按照分类项目,可以准确地将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归入相应的类目。同时,档案盒脊背由立卷单位名称、材料项目名称、盒编号等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设计在脊背的上方,第二部分材料的主体要突出,第三部分在脊背的下方。例如:基础部、综合管理,盒编号:编号:一般采汉语拼音与英文字母组合

如:JC - JX1 -1 ~ n

盒号流水号(1 ~ n)

小类(综合管理类JX1)

立卷单位(基础部JC)

四、教学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1. 教学档案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教学档案的收发、登记、归档、保管等管理工作,并有详细记录。

2. 教学档案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防火、防光、防霉、防潮的地点。

五、教学档案移交

教务处和各系(部)要归档的教学档案由各单位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后,于每年5 月份之前完成与综合档案室的档案移交工作。

不需要移交档案馆的教学档案由各单位妥善保管。

附件1:肇庆医专教学档案归档细目(参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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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教研室教学档案归档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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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单位及分类码

(一)立卷单位代码: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SXZZLLK

公共基础部:GGJC

基础医学部:ZYJC

临床医学系:LCYX

口腔医学系:KCYX

中医学系:ZYX

医技系:YJ

药学系:YX

护理系:HL

(二)小类

综合管理类:JX1

理论与实践教学:JX2

课程考核:JX3

学科建设:JX4

专业建设:JX5

课程建设:JX6

实验教学:JX7

教学质量监控:JX8

师资队伍:JX9

教改研究:JX11

中专生教育:JX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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