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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场规则

来源: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3日 15:31   访问次数:

(2006 年1 月1 日实施生效。2009 年9 月1 日第一次修订案实施生效。2014 年12 月15 日第二次修订案实施生效。2016 年9 月20 日第三次修订案实施生效。)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试室参加考试。

三、考前20 分钟考生入场,除书写用黑色签字笔、填涂用2B 铅笔、橡皮擦等,有关科目必备的角尺、圆规和数学科可带计算器外,不准携带书包、文具盒、自备垫板和任何书籍、报纸、纸张以及其他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录放器材(如录音笔)以及修正液(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座位右上角。得到草稿纸、答题卡和试卷后,应首先核对考试科目,清点试卷张页及有无漏印、字迹不清或破损,然后在规定位置准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不得在规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号或做记号。

五、开考信号发出前,不得在试卷和答题卡上作答。试卷、答题卡在考试结束前均属绝密资料,若向外泄露其内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客观题作答时,应按要求选择正确答案,再用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对应处涂黑;若需更改,则先用橡皮擦净后再进行答案填涂。除客观题外,只能用0. 5MM 黑色签字笔书写,字迹要清楚,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卡上为每道题划定的答题框内,不能将答案写在对应的答题框外或草稿纸上。凡印方格的试题,要求一字一格作答;严禁在答题卡上使用涂改液。

七、开考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入场。每科考试结束前30 分钟,考生方可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交谈或逗留。

八、考生提问请先举手向监考员示意。得到允许后,方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请勿向监考员询问。若因特殊情况考生不能坚持考试,可举手示意监考员,经考场方面同意后方可前往指定处。

九、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独立思考完成考试。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作答,按照草稿纸、试卷、答题卡的前后顺序整理好,等待监考员查验完成后,根据其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内逗留。严禁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涉嫌违纪、舞弊等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上一条:教师监考守则 下一条: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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