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构建国家-省-校三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体系,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动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内容,现同步组织开展肇庆医学院及广东省教育厅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广东省本科质量工程及教学改革项目指南为依据,加强项目整体规划,聚焦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深化专业、课程、实验实践、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关键领域改革,建设一批教学方法手段、智慧教学、医教协同、实验教学改革等改革项目,支持教师开展相关研究与改革实践,积累优秀教学改革经验与成果。
二、立项原则
项目推荐及立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问题导向。项目须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二)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发展方向。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将建设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比例。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四)共享导向。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以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三、建设类别
依据广东省教育厅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类别及指标数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年度的校级建设类别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项目具体类别和指南分别参照附件1和附件2。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要求
1.项目申报面向已经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含专升本教学)的学院、教研室和一线教学人员。
2.项目需围绕解决本科教学实际问题、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展开。项目建设要综合考虑专业、学院、学校等实际情况,坚持集成化、综合化、系统化思路,所解决的问题应当具有前瞻性和普遍性,并能将成果应用到本科教学过程。
3.本次项目申报同时组织开展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省级推荐项目从校级申报项目中按照限额择优进行推荐,不再另行组织省级项目评审推荐。
(二)立项要求
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以立项建设。
1.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2.2024年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3.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三)项目推荐程序
1.各学院应对申报教师资格进行审查,并统一报送教务处,不接受个人报送及分批次报送,教务处以各学院提交的《汇总表》作为最终资格审查的依据。
2.各学院参照推荐名额(附件3)上报相应项目,如推荐项目超出表中数额,应在《汇总表》中分类进行排序。
3.学院意见由学院负责人亲笔签署,其本人申报项目的由其他领导签署。所在单位应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其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工作是学校成功升格为本科院校以来首次申报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也是推动各学院深化教学改革、丰富内涵建设的宝贵契机,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并做好宣传、组织和审核工作。
(二)所有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三)项目建设应有分年度计划,项目标题不超过20字,主题明确。
(四)排版要求: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一级标题使用小四、黑体、加粗,二级标题使用小四、楷体、加粗,三级标题使用仿宋、小四;正文字体使用仿宋、小四,行距固定值22-25磅(可根据实际调整)。排版应简洁美观,不跳页断页,对不符合规范的申报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五)项目成果应理论与应用相结合,突出综合性、应用性、实践性,不单纯以论文发表为成果形式,须有实践应用及推广。
六、项目申报的程序与材料报送
(一)项目负责人参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和2),填写项目相应类别申报书(附件3),将申报书报所在学院审核。2024年10月21日前,学院统一将申报书可编辑电子文档、签字盖章扫描件PDF文档、汇总表(含可编辑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件PDF版)提交到教务处邮箱(邮箱网址:liaoshengjie@zqmc.edu.cn)。申报书名称统一命名为“学院+项目名称+申报书”(如:基础医学院生物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如有附件材料,命名为“学院+项目名称+附件材料”(如:基础医学院生物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附件材料)。
(二)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填报材料或填报材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立项。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核实汇总表内列出项目与填报项目是否一致,凡不一致项目不予立项。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工作联系人:廖生洁,联系电话:2857031。
七、项目评审
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立项,完成立项手续,省级推荐项目从校级申报项目中按照限额择优推荐。
附件:
1.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肇庆医学院2024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3.2024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4.2024年肇庆医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
肇庆医学院教务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