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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校内重要事项变更流程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5:22   访问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延续性,现就我校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校内重要事项变更(含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审批管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变更申请原则

为保证项目建设的延续性,原则上各类项目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不得大幅变更研究内容、研究方向或预期成果等;不得拖延项目建设进程。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项目变更或延期的,需遵循以下原则

1.因项目负责人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符合变更负责人条件的项目归属单位应当及时办理负责人变更手续。

2.变更的下一任项目负责人需符合当年项目申报要求,原则上在原项目组主要成员中按原顺序产生。确因项目建设需要,可根据业务工作实际进行必要的项目组成员增减。与项目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组。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应实际主持项目建设工作。

3.不能按照预期目标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或建设效果不明显的项目最长延长建设周期一年。

二、变更程序

1.变更时限。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前至少6个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2.变更流程。我校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校内重要事项变更审批实行“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所在单位审核—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复核—校领导审批—报送省教育厅备案”的管理模式,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项目团队提交书面申请。

项目团队(原项目负责人或现拟任负责人)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校内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详细说明变更信息,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立项时间、项目负责人、变更原因若是变更负责人需说明新负责人可以胜任的理由

第二步:项目所在单位审核。

项目所在单位(二级学院或部门)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变更事由的真实性、变更后负责人是否符合项目主持条件、项目建设是否具备延续性等。审核通过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学校教务部。

第三步:教务部复核。

教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重点考察新负责人的资质、项目团队的合理性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复核通过后,提交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四步:校领导审批。

分管校领导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由学校出具正式变更文件。

第五步: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教务部将经学校批准的变更材料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备案,并将变更结果反馈至项目负责人。

三、材料要求

申请项目负责人变更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校内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原件,须经项目成员、所在单位、学校教学主管部门逐级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2.如为项目负责人变更,则需附现负责人个人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调整后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在原项目申报书的基础上对要变更的内容进行修改。涉及到日期的地方使用申报时的日期。

4.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项目的负责人,须在项目结题前至少6个月完成校内审批程序,并将以上材料报送教务部综合管理科,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zqyxyjwc@sina.com。

四、变更后项目管理

1.项目负责人变更获批后,原项目负责人与新项目负责人应做好工作交接,包括项目文件、资料、经费使用情况等,确保项目平稳过渡。

2.新项目负责人上任后,应迅速熟悉项目情况,按照原项目计划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特此证明。

附件:《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校内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肇庆医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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