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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源开放(共享)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来源: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3日 17:26   访问次数:

(2006 年1 月1 日实施生效。2009 年9 月1 日第一次修订案实施生效。2014 年12 月15 日第二次修订案实施生效。2016 年9 月20 日第三次修订案实施生效。)

为加强我校的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的目标

精品资源共享课是以高校教师和大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各类网络共享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旨在推动高等学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着力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

(一)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专兼结合、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并配备一定比例的辅导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课程负责人要以学校专任教师为主,其师德师风好,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教学方案的规划落实,鼓励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共同开展教学方案的规划和设计,由来自企业、行业一线的优秀兼职教师主讲专业技能课程。

(二)教学内容体现基于职业岗位分析和具体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理念,以真实工作任务或临床案例为载体组织教学内容,在真实工作情境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实施教学。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三)使用多种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

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习题、实习实训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四)逐步建设起一套完善的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五)教学设施完备,实训基地能够满足课程临床实训或仿真实训的需要。

(六)教学管理科学高效,建立相应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七)力争经过3~5年时间的建设,在我校建立起涵盖各门类和专业的校、省、国家三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体系。(1)建成20~25门具有鲜明特色、辐射示范作用的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建成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7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2门。

二、管理机构

学校教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评审与建设工作,教务处为我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的日常管理机构。

三、申报及评审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一般要求:(1)申报课程范围主要是工学结合的职业技能课程,部分建设基础条件较好的专业基础课程、人文素质基础课程也可申报;(2)在校内连续开设3学期以上;(3)课程参与教师3名以上,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以学校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与实施,课程主讲教师至少应有2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4)申报课程已建有支撑网站且运行畅通,并可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习题、实习实训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课程描述、课程负责人简介、主讲教师简介、教学队伍结构简介、同行及学生评价等材料;(5)网上教学资源包含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由课程负责人填写《肇庆医专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表》,经系(部)同意后交教务处。

2.教务处汇总后上报校教学改革领导小组评审;按照《肇庆医专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评审指标》进行评审,评审过程分为四个阶段,即:资格审查,网上教学资源评审,教学效果评价(审看录像、网上学生评价)和会议审定,择优确定当年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3.学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表、说明材料、上网资源、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教学录像、网上学生评价意见)。公示期内(7天)如对材料有异议,由学校组织复审;如无异议,经学校批准后公布。

四、建设及管理

(一)学校自2014年起,每年评选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左右,连续评选5年,以后为巩固、维护升级和补充评选。

(二)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参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评审指标》积极开展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已评的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应继续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力争达到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或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标准。要求课程网站畅通,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的授课录像,在2年内实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含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还应对实践教学全程录像上网(包括设备环境介绍和指导教师的指导过程)。鼓励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共同开展教学方案的规划和设计,由来自企业、行业一线的优秀兼职教师主讲专业技能课程。

(四)教务处每年组织人员对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进行随机复查。复查后发现不合格的,责成课程负责人限期整改,直至取消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称号。

(五)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评选结果为优秀或经一年以上建设和运行,取得显著效果,经复查和综合审核认为符合省级及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条件的课程,学校将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并拨付一定的建设经费,用于多媒体课件及教学录像制作与完善、网站建设、教学资料建设、师资培训等项目。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上一条: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下一条:第三部分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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