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1 月1 日实施生效。2009 年9 月1 日第一次修订案实施生效。2014 年12 月15 日第二次修订案实施生效。2016 年9 月20 日第三次修订案实施生效。)
为了教考分离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各类考试卷保密保管,确保试卷在启用前的绝对安全和保密,特制订试卷保管安全管理规定:
一、命题保密
(一)考试课程试卷已建立试卷库,统一由教务处考试中心专人负责保管。考前一月由考试中心专人负责随机抽取试卷,填写试卷承印单,到文印室文印。
(二)考查课程试卷已建立试卷库,由各系(部)教务员统一保管。考前半个月由系(部)教学员负责随机抽取试卷,填写试卷承印单,到文印室文印。
二、文印和装订保密
(一)考试课程的试卷按要求送到文印室后,文印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密,文印好的试卷由考试中心组织人员装订并封装后存放在试卷保险箱内。
(二)考查课程的试卷按要求送到文印室后,文印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密,文印好的试卷由系(部)、教研室组织人员装订并封装后存放在系(部)试卷保险箱内。期间无关教学人员及学生不得进入工作场所,不得随意请无关人员代领。
三、考前保密
(一)试卷从文印室领取后,考试课程试卷由教务处组织人员按考场分装后,存放在试卷保密室内,保密室钥匙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2 人)共同保管。
(二)考试课程试卷存放后,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进出试卷保密室,必要时由考试中心2 人共同出入保密室。
(三)考前一小时,从试卷保密室取出试卷进行考试。
(四)考查课程试卷从文印室领取后,由各系(部)教务员保管,基础部试卷由各教研室主任保管,考前一小时监考教师领取试卷进行考试。
四、考后保密
(一)考试完毕,由各教研室组织集体阅卷。教师在规定地点阅卷,试卷不准带出阅卷室,阅卷情况不得外传,不得私自进入试卷保管室和成绩登分处。
(二)学生考试成绩由教务处公布。
(三)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需要查询考试卷,必须按成绩查询程序进行。本规定适用于无纸化考试。